穿透性角膜移植术是以全层(即包含所有5层)角膜代替全层病变角膜的方法。这种手术的方法是用一定直径的环钻去除有病变全层角膜,然后用同样口径或略大一些的环钻,裁取供体角膜片,用线严密地缝于患者角膜上。比如对于圆锥角膜、角膜穿孔等病症的就是用这种方法进行。
1、光学性角膜移植术常见的适应症为:
a.圆锥角膜(是穿透性角膜移植极 佳且率更高的适应症,8年率为90%.);
b.各种原因所致的角膜瘢痕(常见原因为细菌、真菌、病毒或棘阿米巴感染所致的角膜炎,角膜外伤,热灼伤,爆炸伤及沙眼等所引起的角膜瘢痕,率为60%);
c.各种角膜营养不良、各种原因的所致的角膜内皮细胞功能衰竭;
d.各种角膜变性(主要指各种角膜基质营养不良);
2、性角膜移植术的适应症:为化脓性角膜溃疡、眼化学伤、蚕蚀性角膜溃疡、角膜边缘变性、韦格内肉芽肿所致的角巩膜坏死、复 发性翼状胬肉、角膜皮样肿、角结膜鳞状上皮癌等。
角膜移植术后的处理和自我保健对角膜移植非常重要作用。
角膜移植术后约1~2周可出院,但因角膜移植术的免疫排斥反应问题是导致术后失败的主要原因,故病人出院后还需继续用药。一般术后局部滴用皮质类固醇眼药水或环胞霉素A等,需三个月;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药物需一个月,部分角膜条件差的患者用药时间更长。由于这些药物的副作用较多,因此用药时间、方法和剂量要严重按医嘱执行,不能随意加减,更不能随意停药,以防激素反跳等不良反应。
病人要按时复诊,尤其是出院早期应每周1次;若病情无特殊,一个月后可每月1次,待角膜缝线拆除后,每三个月复查1次,如有特殊情况需随时复诊。穿透性角膜移植的缝线一般于术后6月-12月,但具体时间复查时由医生确定。